1.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紫外线照射、人体黑色素的防护与免疫系统功能相互作用导致了皮肤癌的发生。在日光中测定人体皮肤,皮肤接受紫外线量较大的部位是头部、面部、颈后、手部,鳞状细胞癌几乎都发生于这些部位。
2.化学致癌物质:化学物质致癌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开始期与助长期。开始期至所引致结果与暴露于特殊物质或致癌物质的限度密切相关,其进行不可逆转,细胞改变与遗传有关。助长期需要反复暴露于接触物,与间隔时间有关,若很长时间不予暴露仍可逆转,不发生癌肿。
3.电离辐射:在以往长期从放射工作者因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辐射性皮肤干燥症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近年来由于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放射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职业性皮肤癌基本上已经绝迹。但某些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经过若干年后,在放射野内发生皮肤癌的病例仍可遇见。
4.慢性刺激与炎症:恶性皮肤肿瘤可以发生与发展在瘢痕慢性溃疡、形成瘘管、窦道的部位、有些亚洲人群中嗜好咀嚼烟草或槟榔,故口腔或口唇部位易发生鳞状细胞癌。
5.其他:免疫抑制阶段,患者免疫系统功能低下,可发生皮肤癌,如应用免疫抑制剂能促成皮肤癌的发生。病毒致癌物质,许多病毒在动物宿主中能引起癌变,在人类中的很多人乳头瘤病毒的亚型可诱发皮肤癌。
郑伟达教授指出,可以采取从“瘀毒”入手,携“四法”抗癌的抗癌理念,从不同的角度、方面对身体进行辩证论治,有身体上、精神上、思想上、物质上等方面发挥作用。各司其职、各施所长,对症下药、辩证论治来增强人体的抗病能力,使患者身体达到较好状态,通过增强免疫功能的作用,改善机体内部的防御机制,抑制病情,防止肿瘤的复发与转移,减轻癌症病痛,防止复发转移,提高生活质量。
温馨提示:相信通过以上介绍,您对于皮肤癌的诱发因素有了些了解。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好皮肤的护理,特别是户外工作者,更是要加强对皮肤的预防措施。要重视起皮肤癌所带来的危害,正确认识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