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癌以鳞状细胞癌为主,目前,放射治疗的喉癌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放疗能较好地保存喉的功能。不过,医生提醒,仅声门癌病变,放治疗结果果和手术切除效果相当,其余各型各期喉癌的放疗结果,均不如手术切除,对于中晚期喉癌,应选择手术与放疗的综合方法治疗。
喉癌放疗的适应症:
一、喉癌T1病变,特别是声门癌T病变,可选放疗。
二、恶性淋巴瘤或未分化癌,放疗敏感,可行单纯放疗。
三、手术切除不完全或复发不能手术者,可行姑息性放疗。
四、处于Ⅱ、Ⅲ、IV期患者,可作计划性术前放疗或辅助性术后放疗。
喉癌放疗的注意事项:
1、明确诊断,了解病变范围,是否有转移,确定病理分期,制定治疗方案。
2、有呼吸困难者放疗前需行气管切开,以免放疗时发生急性喉水肿、窒息等危重情况。
3、对于肿瘤及照射部分有感染性的病灶,在放射前要控制炎症。
4、患者要少讲话,禁烟酒,要治疗贫血,提高身体免疫,保持口咽部清洁。
5、全喉或次全喉切除术后的患者,放疗应在手术后4周开始为好,以免过早治疗影响组织愈合,发生感染、坏死、咽瘘等。
6、设计照射野及制订放疗方案时,应注意控制颈段脊髓受量在DT40Gy以内,防止发生放射性脊髓损伤。
7、气管切开术后或全喉切除术后须戴气管套管治疗时,必须换塑料套管或硅胶套管,以免射线照射在金属套管上,产生二次辐射对局部造成损伤。在允许拔管时,亦可在每次治疗时拔出金属套管。
放疗后注意事项:
1、保持口咽部清洁,戒除烟酒,保护照射区皮肤。
2、生活中适当用喉,少讲话。
3、放疗结束后1年内,非特殊情况下不宜作颌面部外科处理 (如拔牙等),以免诱发骨髓炎。
4、制定复查计划,包括专科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5、警惕肿瘤复发,单纯放疗的患者,经放疗肿瘤消失,一般情况下治疗后1~3个月黏膜应恢复正常。若治疗结束3个月后局部黏膜仍有水肿、糜烂或溃疡,应高度怀疑肿瘤失控或复发,必要时活检。
从“瘀毒”入手,携“四法”抗癌是由北京伟达中医肿瘤医院的郑伟达教授提出的治疗癌症的方法,将药物治疗、心理疏导、体能锻炼、饮食调养四个方面有机结合,多方位进行治疗,从多方面针对性治疗,是众多癌症患者的良药,给患者带去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