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的治疗计划和必要的影像学检查(临床分期检查)均应当在非急诊手术治疗前完成。充分评估决定手术切除的可能性并制订手术方案。
2、尽可能做到肿瘤和区域淋巴结的完全性切除;同时尽量保留有功能的健康肺组织。
3、如果患者身体状况允许,应当行解剖性肺切除术(肺叶切除、 支气管袖状肺叶、切除或全肺切除术)。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则行局限性切除:肺段切除或楔形切除,亦可选择 VATS 术式。
4、术中依次处理肺静脉、肺动脉,后处理支气管。
5、肺癌完全性切除术后6个月复发或孤立性肺转移者,在排除肺外远处转移情况下,可行复发侧余肺切除或肺转移病灶切除。
6、心肺功能等机体状况经评估无法接受手术的 I 期和 II 期的患者,可改行放疗、射频消融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
俗话说"中药治本,西药治标",在中医看来,瘀毒互结是肿瘤产生的原因之一,通过多年来对肿瘤的了解,郑伟达教授总结肿瘤病因病理,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治癌新理念,通过中医的化瘀解毒,从“瘀毒”入手,携“四法”抗癌抗击肿瘤,并在临床实践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中医治疗可以采取从“瘀毒”入手,携“四法”抗癌的抗癌理念,从不同的角度、方面对身体进行辩证论治,有身体上、精神上、思想上、物质上等方面发挥作用。各司其职、各施所长,对症下药、辩证论治来增强人体的抗病能力,使患者身体达到较好状态,通过增强免疫功能的作用,改善机体内部的防御机制,抑制病情,防止肿瘤的复发与转移,减轻癌症病痛,防止复发转移,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带瘤生存。
中医治疗不仅能纠正机体的某些失调,去除肿瘤的复发因素,减少转移的机会。其次,中药对健康细胞的伤害比较小,一般不会因治疗本身的原因对体力产生新的破坏,在癌症好转的同时,体力也会逐渐得到恢复,逐步增强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