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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三节 肝癌研究九论

  九、阴阳平衡论

  中医学认为,任何事物都有阴阳属性,并存在着阴阳互根互用、消长平衡、相互转化等基本规律。概括来说,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变化,以及在诊、治方面皆可用阴阳概括。在对肿瘤的病因、病理、症状和诊断上,必须紧紧抓住阴阳两纲。在治疗上必须遵循调整阴阳这一大法,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征象中,审证求因,标本兼治。

  恶性肿瘤(癌症)的发生与阴阳平衡失调有关。那么,在治疗上就应调整、恢复阴阳的平衡。即所谓:“谨察阴阳而调之,以平为期。”根据阴阳相互对立制约的规律,对于阴盛者,则以阳制阴。对于阳盛者,则以阴制阳。对于阴阳偏衰者,阳虚者补阳,阴虚者补阴。总之中医对疾病治疗的根本原则是有余者损之、泻之;不足者益之、补之。阴阳偏盛者泻其有余,阴阳偏衰者则补其不足。这样阴阳二气就相对平衡了。也就是说致癌是人体阴阳失衡,治癌是恢复人体的阴阳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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